马来西亚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民权委员会8月22日针对首相阿都拉不满私人企业列谙华语为雇佣条件的言论作出响应说,企业界若列谙华语为雇佣条件,乃出自市场需要,而不应该看成是一种种族政策。
民权委员会认为,私人企业有自由与权利按照自己的雇佣需要以及市场所需的能力与专业聘请员工。
该会在文告中说,部分企业列谙华语为雇佣条件无异于一些企业把谙英语或马来文列为雇佣条件,都是根据自身雇佣需求所致。
该委员会说,上述事件反映了执政者对语言问题长期存有不合理的思维与偏见,就是习惯性地将某语言跟族群扣联在一起,把特定语言看作是某个族群的专有物;其实,语言本身并没有族群的属性,是开放给所有人学习的。 |